引用自:http://health.ntuh.gov.tw/health/new/5695.htm

 

骨質疏鬆症的成因

若破骨細胞的活動力大於造骨細胞,則此不平衡的現象會造成骨量變少,長期累積會造成明顯骨質流失

 

類固醇引起之骨質疏鬆症流行病學及影響

§    類固醇廣泛使用在許多風濕性或自體免疫性疾病(類風濕性關節炎、紅斑性狼瘡、乾癬性關節炎、多發性硬化症等)

–      但也會造成相當的副作用,骨質明顯流失為其中之ㄧ,而骨質流失的現象不論是何種疾病、性別或年齡皆會發生。

§    根據研究指出,使用口服類固醇藥物的人口約佔所有人口的0.5~1 %,並佔55 歲以上婦女的1.75 %

–      使用類固醇六個月以上的病患約有50%患有類固醇引起的骨質疏鬆症

–      這些病患的骨折風險增加30~400 % ,並會造成其中三分之一的病患的骨折。

§    類固醇所造成的骨質流失是兩階段式的,首先是剛使用的前幾個月會使骨質快速地流失10~15 %,接著是緩慢地每年流失2~5 %。平均每日21毫克類固醇,第一年可流失27%。

 

類固醇對骨質代謝的影響

§    對骨質生成的影響—減少骨質的生成

–       抑制蛋白質的合成

–       抑制骨生長因子

–       增加膠原蛋白的分解

–       減少造骨細胞數量—增加造骨細胞及骨細胞的自然死亡

§    對骨質再吸收的影響—增加骨質的在吸收

–       減少腸道的鈣質吸收

–       增加鈣質的排出

–       增加副甲狀腺荷爾蒙的作用

–       減少雌激素及雄性激素的生成

§    相對於其他骨質流失的因素,類固醇是特別快速的骨質流失

§    與劑量、用藥期間相關,目前並無所謂的最低安全劑量

§    骨折風險在三至六個月即增加

–       與骨質密度無直接相關

–       平均5.6至8毫克,骨折風險約是34至58%

§    停藥後約六個月骨質密度開始恢復

§    骨折風險在停藥第一年即可迅速恢復

 

治療類固醇引起骨質疏鬆症之常用藥品

§    抑制骨質被吸收

–      雙磷酸鹽類(如:福善美)

–      抑鈣素(如:密鈣息.)。優點:骨折時有止痛的效果。缺點:費用較高、長期使用會降低效果、增加骨質效果不佳,且對髖骨之骨密度增加有限、無法降低骨折的風險。

§    補充骨質:鈣,維他命D

  鈣質的攝取最好著重於天然食品補充, 若飲食攝取不足, 可考慮服用鈣片。

維生素D與鈣片

一般鈣片每日1000至1500毫克。維生素D每日400至800IU。在台灣一般人的維生素D是足夠的, 除非有進食不佳, 胃口不好, 少曬太陽或腎功能較差等問題.

 

類固醇引起骨質疏鬆症的處置

§    美國風濕病醫學會對類固醇引起的骨質疏鬆症之預防及治療規範,若病患連續使用超過六個月,應進行腰椎及髖部之骨質密度檢測,一旦骨質密度異常( T-score小於-1),則應該給予治療用藥;若骨質密度正常,仍須每年或每半年檢查一次。

§    根據規範,對於連續使用超過六個月,且檢測出骨質密度異常( T-score小於-1)之患者,第一線用藥為雙磷酸鹽類藥物,若患者對雙磷酸鹽藥物禁忌症之因素則可改第二線的抑鈣激素。

§    中華民國骨質疏鬆症學會2002年制定之類固醇引起性骨質疏鬆症治療指引,對預計使用類固醇每日5毫克或相當劑量超過三個月之病患,就須預防可能的骨質疏鬆症。

§    每日使用5毫克或相當劑量超過六個月之病患建議測骨質密度,若骨質密度正當( T-score大於-1),應每一年或每兩年追蹤一次骨密度;若是 T-score小於-1,若病患有性激素缺乏應補充之,若無則建議使用雙磷酸鹽類用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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